美麗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發布日期:2025-01-14 瀏覽次數:262
美麗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扎實推進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深入踐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設綠色低碳、環境優美、生態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麗城市,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堅持改革創新、示范帶動,聚焦城市生態環境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有序推進各地以城市為載體探索美麗中國建設實踐路徑,有力支撐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實現高水平保護、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管理,讓人民群眾在美麗家園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主要目標是:到 2027 年,城市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成效明顯,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城區環境明顯改善、生態宜居更加凸顯、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推動 50 個左右美麗城市建設取得標志性成果,成為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示范標桿。到 2035 年,城市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生態環境實現根本好轉,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顯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美麗城市建設實現全覆蓋。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完善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優化城市內部空間結構,促進生態空間與生產生活空間銜接融合。大力發展綠色產業和綠色服務業,不斷提升綠色生產力發展水平,積極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新動能。推動城鄉結合部、城郊工業園區綠色低碳發展,完善產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加快城市交通運輸與能源體系融合發展,推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改造,推廣節能低碳交通運輸工具,推進城市貨運配送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發展,深入實施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加強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建設,鼓勵引導綠色出行。嚴格執行建筑節能降碳強制性標準,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比例,加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推廣使用綠色環保廣告材料。深化國家低碳城市試點。
(二)提升城市生態環境質量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應用,有效降低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深入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推動城市移動源結構優化和高效監管,推進揚塵精細化管控。合理規劃建設布局,源頭解決餐飲油煙及惡臭異味擾民問題。規范室外照明設施建設管理。加強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和運行維護,建設城市污水管網全覆蓋樣板區。有序推進城區建設“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美麗河湖,實現城區水環境長治久清。沿海城市深入推進美麗海灣建設,“一灣一策”協同推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和岸灘環境整治,加強海洋垃圾治理。持續提升垃圾分類管理水平,推進地級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區垃圾分類全覆蓋,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體系,加強各環節規范管理。依法合理規劃受污染建設用地用途,鼓勵優先用于拓展生態空間,推動污染地塊綠色低碳修復。
(三)提升城市生態宜居品質
統籌推進生態廊道、通風廊道、城市綠道、景觀廊道及基礎設施一體布局,利用街頭、社區小微空間等見縫插綠,因地制宜建設社區公園、口袋公園。加強城市濕地生態和水環境修復。大力推進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將生物多樣性保護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建設和相關標準,開展城市生態功能及生物多樣性調查、監測和評估,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對重要物種和特殊生境實施精細化保護管理,支持建設一批生物多樣性開放地、體驗地。持續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智能應用噪聲地圖,全面推動寧靜小區建設。加快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鼓勵積極發展綠色旅游,依托城市文化底蘊研發推廣生態環境文化產品,打造城市生態文化品牌。
(四)提升城市環境健康安全保障能力
加強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優化城市備用水源地布局,多渠道多水源保障城市飲用水安全。提高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監管覆蓋率,嚴密防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開展本地特征污染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以一次性塑料制品為重點,加強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回收利用、末端處置全鏈條治理。加強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提升電磁輻射環境監管與監測能力。健全生物安全監管預警防控體系,開展外來入侵物種普查、監測預警、影響評估。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劃定城市洪澇風險控制線,有效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開展居民生態環境健康素養提升行動。
(五)提升城市數智治理效能
加強數字賦能,提高生態環境監管治理協同水平,推動生態環境領域數據平臺與城市智能中樞等共性支撐平臺互聯互通。加強跨部門生態環境治理業務集成、數據聯動和共享使用。豐富綜合集成、多領域協同的數字化應用場景。強化用能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加強城市國土空間監測,動態掌握城市國土空間變化情況,支撐提升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從山頂到海洋“天空地海”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鼓勵有基礎有條件的城市率先建設生態環境監測現代化城市,實現智慧高效生態環境數字化監測。推進實景三維中國建設,搭建統一時空基底。聚焦住宅電梯、供水、供熱、供氣、污水處理、環衛、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等,分類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機制,加強生態環境志愿服務隊伍建設,激發城市基層環境管理活力。
三、推進機制
(六)打造美麗城市示范標桿
在加強各類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基礎上,鼓勵若干城市改革創新、先行探索,發揮在破解生態環境治理難題、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提供優質生態產品、增進民生環境福祉等方面的示范帶動作用。統籌考慮區域特色、發展階段、城市規模,結合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基礎,在東、中、西、東北部等地區分類選取 50 個左右地級及以上城市,納入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予以重點支持。鼓勵超大特大城市率先探索、形成突破、實現引領。
(七)建設高品質生態社區
持續推動低碳、宜居、清潔、寧靜、和諧的生態社區建設。新建社區將低碳節能、生物友好等理念融入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和居民生活之中,積極優化十五分鐘生活圈要素配置和空間布局,合理規劃和建設各類社區綠地,不斷提升社區居民生活方式、運營管理、樓宇建筑、基礎設施等各方面的綠色低碳及生物多樣性友好水平。結合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城市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等工作積極推動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城區環境生態化。城市積極組織生態社區試點示范,開展社區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展示交流活動。到 2027 年,公開展示 100 個左右生態社區典型案例。
(八)引導建設各類美麗細胞
鼓勵引導各類園區、廠礦企業、學校、街道、庭院等開展豐富多彩的綠色、清潔、零碳引領行動。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和行業企業基于自身實際開展碳足跡試點。推進不同類型城市、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打造能源清潔化、產業綠色化、排放減量化、資源循環化的協同創新模式。持續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推薦一批生態文明宣教特色園區典型案例和企業生態環境保護開放活動典型案例。利用全國生態日、六五環境日等,用好“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等活動品牌,深化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科普活動。
(九)強化全過程管理
美麗城市建設原則上以地級及以上城市為主體自主自愿開展。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美麗城市建設任務要求,制定參考指標體系和技術指南。鼓勵各城市人民政府以美麗城市建設參考指標體系為基礎,根據本地特征細化、優化美麗城市建設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編制印發實施方案、規劃或行動計劃,明確建設目標、重點任務、改革舉措和工程項目。國家逐步建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評估機制,定期對美麗城市建設進展進行評估,適時發布美麗城市建設評估報告。
(十)多渠道加強資金支持
將城市開發與美麗城市建設有效掛鉤,推動一批典型城市編制美麗城市建設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系統謀劃、統籌實施美麗城市建設項目,以城市為載體探索區域性環保建設項目金融支持模式。推動將美麗城市建設項目按程序納入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和國家氣候投融資重點項目庫。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在美麗城市建設中發揮作用,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加大美麗城市建設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發揮政銀合作、中長期貸款優勢,創新融資模式。
四、組織實施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美麗城市建設重點事項。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調度,根據職責制定支持引導政策。各城市對美麗城市建設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責任體系和任務推進機制,做好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監測評估等工作。有意愿開展先行區建設的城市,按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結合的原則,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建議,生態環境部統籌并擇優推薦,按程序報批。
(十二)強化部門協同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推進美麗城市建設相關政策。發展改革部門要在有關政策制定和工作推進中積極支持美麗城市建設。財政部門要強化美麗城市建設財政支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城市國土空間監測、國土空間規劃和體檢評估等相關工作與美麗城市建設任務銜接。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城市體檢,結合城市更新,加強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與美麗城市建設協調銜接。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本領域相關工作與美麗城市建設協調聯動。
(十三)推行公開展示
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美麗城市建設展示平臺,向社會公開美麗城市建設進展成效、經驗做法等,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美麗城市建設評價、優秀案例推薦。重點支持城市要立足地方特色實踐,按年度開展美麗城市建設自評估,總結典型經驗和創新模式,在美麗城市建設展示平臺上推送。鼓勵各城市充分利用新媒體平臺,多種渠道展示美麗城市建設成果,形成人人參與、人人行動的生動局面。
附件:美麗城市建設參考指標體系(試行)
附件
美麗城市建設參考指標體系
(試 行)
該指標體系是《美麗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工作指引。鼓勵各地參考本指標體系,細化本地區美麗城市建設的指標設置,也可因地制宜增設特色指標。
一、基本內涵
美麗城市是指符合綠色低碳、環境優美、生態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建設目標要求,聚焦城市生態環境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探索以城市為載體的美麗中國建設實踐路徑的城市。應具備以下條件:
1.綠色低碳方面,能源結構清潔高效,產業發展綠色低碳,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交通出行便捷環保,資源利用節約適度,低碳生活蔚然成風。
2.環境優美方面,空氣清新,清水綠岸,魚翔淺底,山清水秀,土壤清潔,風景如畫,人民群眾生活在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優美環境中。
3.生態宜居方面,空間均衡有序,城鎮留白增綠,生物豐富多樣,城鄉鳥語花香,生活愜意寧靜,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4.安全健康方面,生態安全得以保障,生態系統質量持續穩定,城市韌性不斷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有力,生態環境健康風險有效識別。
5.智慧高效方面,環境基礎設施全域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科學精準、感知高效、管理智能,實現城市精細化治理、智慧化管理。
二、應用原則
1.針對性。堅持城市層級、范圍適度,以地級及以上城市為主,以城區為重點、全域為范圍開展建設。部分縣級市可結合自身情況參考本指標體系開展工作。
2.科學性。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體現城市發展的不同階段,建立科學合理的建設指標體系。指標數據客觀反映美麗城市年度建設成效。
3.導向性。堅持分類指引、結果導向,引導城市聚焦綠色低碳發展、生態環境改善、宜居品質提升、健康安全維護、智慧高效治理等方面系統開展美麗城市建設。
4.可操作性。堅持簡便易行、技術可行,采用較為成熟的監測評價標準或方法,定量評價為主,在操作層面上實現可監測、可統計、可評估。
美麗城市建設參考指標表
序號 |
維度 |
目標要求 |
說 明 |
1 |
維度一: 綠色低碳 |
綠色生產 |
目標解釋:碳排放量管理優于全國或全省平均水平,有明確的碳排放量管控目標并得到有效落實,能耗強度處于全國領先水平。 參考指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碳市場覆蓋行業單位產出碳排放降低(%)。 計算方法: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幅度、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量下降幅度、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的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幅度,適用于市域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發展改革部門。 |
2 |
維度一: 綠色低碳 |
低碳建設 |
目標解釋:有明確的低碳建設目標,并得到有效落實。 參考指標:社區低碳能源設施覆蓋率(%)、綠色建筑面積占比(%)。 計算方法:城區內配備充電站(樁)、換電站、分布式能源站等低碳能源設施的社區數量占社區總數的百分比;城區內綠色建筑占城區建筑總面積的比例,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3 |
維度一: 綠色低碳 |
綠色生活 |
目標解釋:城市居民廣泛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參考指標: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噸/人)、綠色出行比例(%)。 計算方法:全市年總二氧化碳排放量與全市常住人口的比值,適用于市域范圍;居民使用城市軌道交通、公共汽電車、自行車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的出行量占全部出行量的比例,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發展改革部門、交通運輸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4 |
維度二: 環境優美 |
空氣清新 |
目標解釋:城市空氣質量穩定達標,完成國家下達的各項空氣質量考核任務。 參考指標:《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規定的 6 項基本污染物。 計算方法:城區污染物年均濃度平均值,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
5 |
維度二: 環境優美 |
水體潔凈 |
目標解釋:城市水環境、水生態達到“清水綠岸、魚翔淺底、人水和諧”的美麗河湖、“水清灘凈、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海灣建設要求,城區水環境實現長治久清。 參考指標:城區內美麗河湖建設情況、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沿海城市)。 計算方法:流經或位于城區的水體建成美麗河湖比例,適用于城區范圍;沿海城市近岸海域達到Ⅰ類和Ⅱ類海水水質目標的面積占全市管理海域面積的比例,適用于市域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
6 |
維度二: 環境優美 |
土壤安全 |
目標解釋:確保建設用地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保護人體健康和周邊環境安全。 參考指標: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情況。 計算方法:計算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指標核算方法等有關文件,落實了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的地塊數占總地塊數的百分比,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自然資源部門。 |
7 |
維度三: 生態宜居 |
空間有序 |
目標解釋:城市生態空間布局合理,提高市民生活質量,提升城市宜居品質。 參考指標:藍綠空間比例(%)、城區 15 分鐘社區生活圈覆蓋率(%)。 計算方法:城區各類綠地和水域總面積占城區總面積的百分比;城區 15 分鐘社區生活圈的各類服務設施和服務項目可覆蓋的社區個數占社區總個數的比例,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自然資源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8 |
維度三: 生態宜居 |
生態優良 |
目標解釋:城市生態系統持續穩定。 參考指標:城市生態功能指數。 計算方法:參照《區域生態質量評價辦法(試行)》中的“區域生態質量評價指標體系”,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
9 |
維度三: 生態宜居 |
寧靜和諧 |
目標解釋: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噪聲等生態環境問題,切實提升居民幸福感。 參考指標: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 計算方法: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夜間時段評價結果,達標的監測站(點)數量占符合數據有效性規定的有效監測站(點)總數的百分比,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
10 |
維度三: 生態宜居 |
安居無廢 |
目標解釋:推動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促進城市綠色發展轉型,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參考指標:“無廢城市”建設進展情況。 計算方法:依據“無廢城市”建設進展評價有關文件計算得到的評價分數,適用于市域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等。 |
11 |
維度三: 生態宜居 |
綠色旅游 |
目標解釋:城市積極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動綠色旅游發展,提高美麗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參考指標:城市積極發展綠色旅游的情況。 計算方法:包括打造形成美麗城市相關文化旅游品牌,相關探索實踐入選文化和旅游部綠色旅游發展案例等,適用于市域范圍。 負責部門:文化和旅游部門。 |
12 |
維度四: 安全健康
|
環境健康 |
目標解釋:持續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量等環境因素對公眾健康的影響。 參考指標:環境健康風險源管控率(%)。 計算方法:依據環境健康風險源識別與分級有關技術指南確定本行政區環境健康風險源分級情況,其中較高風險等級及以上的風險源被納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比例,適用于市域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
13 |
維度四: 安全健康 |
生物多樣 |
目標解釋:不斷提升城市生物多樣性管理水平,持續保護城市本地瀕危物種,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成效顯著,有效管控外來物種入侵。 參考指標:本土物種生物多樣性水平。 計算方法:依據生物多樣性調查研判本土物種情況以及外來入侵物種情況,適用于市域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林業和草原部門、進出口監督管理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農業農村部門。 |
14 |
維度四: 安全健康 |
城市韌性 |
目標解釋:持續提升城市韌性,增強城市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參考指標:城區透水面積占比(%)。 計算方法:透水表面面積占總城區面積的比例,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自然資源部門。 |
15 |
維度五: 智慧高效 |
設施完善 |
目標解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基礎設施運行更加高效。 參考指標: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計算方法:報告期內向污水處理廠排水的城區人口占城區用水總人口的比例,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16 |
維度五: 智慧高效 |
感知高效 |
目標解釋:提升城市精細化治理能力,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參考指標: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覆蓋情況。 計算方法:統計城市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在大氣、水、土壤和地下水、海洋、聲、輻射、新污染物、生態質量監測等方面的監測要素數量、監測站點密度、監測體系情況,適用于市域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
17 |
維度五: 智慧高效 |
管理智能 |
目標解釋: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加快智慧城市建設。 參考指標:城市智慧環保信息平臺應用場景(個)。 計算方法:統計城市智慧環保信息平臺應用場景個數,適用于市域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
18 |
維度五: 智慧高效 |
公眾滿意 |
目標解釋:暢通美麗城市建設公眾參與渠道,提升公眾參與度,充分吸納群眾意見。 參考指標:公眾對城市生態環境滿意度(%)。 計算方法:通過梳理近年生態環境類信訪投訴舉報情況、問卷抽樣調查和輿情分析情況,分析了解公眾對美麗城市建設成效的滿意程度,適用于城區范圍。 負責部門:生態環境部門。 |